藏傳佛教 的教育制度

藏傳佛教的教育之始,大約可追溯至西元八世紀中葉。隨著藏王赤松德贊迎請蓮花生大師入藏,並在如今的山南建成桑耶寺,藏族子弟就開始陸陸續續出家為僧。從此之後,以寺廟為大本營的佛教教育、修行基地即告成形。不僅寺院教育在前弘期有所發展,而且分科教學在這一時期內也初具規模。進入後弘期以後,寺廟作為教育基礎的地位就更顯重要了,同時,以《釋量論》、《現觀莊嚴論》、《入中論》等論典命名的各種專科講經院也更加蓬蓬勃勃地遍地建立起來。薩迦貢嘎堅贊還著有《智者入門》一書,論述了講、辯、著三個方面的理論,內中也涉及到了藏傳佛教的教育理念與實施措施,為寺院教育的進一步正規化打下了一定的理論基礎。

藏傳佛教有一套非常完整的教育制度,為藏傳佛教造就了許多出類拔萃的僧才。藏地獨特、嚴謹、科學的佛教教育體系之下,一大批大成就者才脫穎而出;同時通過他們的努力,一代又一代佛教修行人又得以在綿延不絕、傳承不斷的僧才培養制度中繼續茁壯成長。

而顯教的修學與密宗是什麼關係?密宗與顯教有什麼不同? 其實藏密的修學的確是建立在顯宗的基礎上,但所謂的密教要以顯宗為基礎,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把顯宗全部學完了才可進入密法的學習。這裏所說的基礎有幾個方面的含義:

密法的修證必須以顯宗的出離心、菩提心為基礎。基本上在藏傳佛教的每一個修法儀軌中,篇首都有皈依、發心等內容,以此稱密法之修行建立在顯宗的基礎上。

至於二者的關係,佛陀在《文殊真實名經》中稱顯宗為因法,而密宗則為果法,且顯宗的全部教義最後皆可歸納到密法當中。此經中云:“依各乘之方便力,為利眾生而分類,三乘最終皆歸為,究竟唯一之果乘。”這裏世尊親口宣說了顯宗中的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乘者最後皆當歸入密宗中。從暫時的觀點來看,因眾生各個根基有別,所以釋迦牟尼佛才對症予藥,開演出無量法門以接引萬千眾生。但不論顯密,其終極目的均為成佛。在這一共同目標驅動下,因密宗中有非常多的方便法門,故選擇了密宗的修行者就像乘坐飛機抵達目的地一樣;而選擇了別的宗門的修行者則像乘坐火車、汽車等交通工具的人一樣,在顯現上便要比密法行者晚一些到達目的地。但終其目標絕對一致,只是途徑、工具各有不同而已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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